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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勞工離職時所負之交接義務】
關於離職交接問題,根據行政院主管機關及法院的認定,交接義務屬於勞動契約中的「附隨義務」。因此,即使勞動契約已經終止,勞工在離職時仍應履行交接手續。儘管勞動基準法中並未明文規定交接作為勞工義務,但若因勞工未完整交接而導致公司權益受損,公司有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賠償損失。此外,公司若希望保障自身利益,可在訂立勞動契約時約定交接義務及相應的違約金條款。如果勞工在離職時未履行交接義務,公司可以依契約約定向勞工請求約定之違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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